签订购车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小鹏因霸王条款被罚3000元

汽车作为大宗日常消耗品,已经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走进千家万户。由于智能科技、环保意识等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汽车行业中的新宠儿,据乘联会预测,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突破500万,渗透率将继续突破20%。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形势大好的情况下,新能源新势力品牌也成为汽车行业中的“当红炸子鸡”。

相比于传统企业,造车新势力将品牌营销和市场表现能力带到了新高度,但是在创造新的造车思维和用车理念的时候,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人”的权益。消费者由于信任而选择了一个品牌,而品牌却没有尊重消费者的信任,从合同就开始欺骗“欺负”消费者,长此以往下去必将自食其果。

“霸王合同”侵害车主权益,小鹏被罚3000元,购车合同务必看仔细

小鹏因霸王条款被罚3000元

据报道,近日,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000元。

具体的情况是,有北京的消费者在北京购买了小鹏汽车,但是签完合同后发现合同上有“霸王”条款,“如果双方未协商一致解决该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换句话来说就是,如果车主需要维权,但是又无法和小鹏汽车协商解决,就只能去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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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科普一下,何为仲裁?仲裁就是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已经有过协议,才能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协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仲裁,那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小鹏将消费者解决争议的途径腰斩为一种,这难道还不是妥妥的“霸王条款”吗?。如果有消费者真的去广州仲裁了,那么较高的仲裁费和来回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都会成为车主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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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裁定认为,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约定在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限制了车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同时增加了消费者不合理维权成本和负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处罚结果为:警告,罚款3000元。

这并非是小鹏汽车首次因为该条例被处罚了,之前小鹏汽车就曾因为此被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万。经过一系列车主的举报反馈,小鹏汽车已经于今年3月份,在全国上线了新版的购车合同,改成客户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并自行选择机构维权。但是,已经购车的老车主的合同仍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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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合同“陷阱”屡见不鲜

其实有霸王条款的购车合同有的不止小鹏一家,去年蔚来就曾被曝定金难退,当时蔚来汽车官方APP中《汽车购买协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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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有负责人表示,将订金改为定金、提出此定金非彼订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属于商家打擦边球,‘定金不退’仍属霸王条款。除此之外,特斯拉等新能源车企也被曝光过霸王条款。

据统计,我国汽车合同产生的纠纷数量较多,加价购车、延期交付、订金或预付款退还等环节,经常出现一些霸王条款。因此,我们在买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保护好自身权益。

睁大双眼,谨慎小心

买车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不是一件小事,并且真的出现问题后维权就成了一件费时费力的负担,因此我们在买车时就应该仔细阅读合同。

首先是,购车合同要保证详细,车辆种类、购买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和解决购车纠纷的方式都要尽可能精确。还有要注意常见的投诉问题,如:“定金”等。在购车时我们一定要问清楚、查清楚“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等词,当销售人员向我们提出我们不熟悉的概念时,不要被唬住,而是要提出是什么、为什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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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是重点提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差异,以这两个词为例提醒消费者注意经营者的“文字游戏”,切实保护好自身权益。定金属于法律上的担保形式,如果买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定金不予退还;若是卖方原因,则卖方双倍返还。如果是作为订金进行支付,最终合同未能履行的,都应当返还给买方。

写在最后:

购车合同本就是双方平等的条件下达成的协议,但是现在却成为了保护经营者的屏障。消费者面对车企本就是弱势群体,有专业法务部门的企业趁着消费者消费者的大意、不熟法律等原因“欺负”消费者,将消费者权益踩在脚底,这样的品牌最终势必会被消费者排斥,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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